阿迪達斯體育(中國)有限公司,創(chuàng)于1895年英國,曾用名"Foster福斯特",曾制造出享譽世界的帶釘鞋—"福斯特跑鞋",2006年被阿迪達斯收購
銳步 (Reebok) 品牌家喻戶曉,銳步 (Reebok) 的成功使它成為全球著名的運動鞋品牌。2006年,阿迪達斯—所羅門公司以38億美元收購銳步公司的全部股份。
銳步英文名“Reebok”,這個單詞的本義,是指南部非洲一種羚羊,它體態(tài)輕盈,擅長奔跑。Reebok公司希望消費者在穿上Reebok運動鞋后,能像Reebok羚羊一樣,在廣闊的天地間,縱橫馳奔,充分享受運動的樂趣。
銳步國際公司總部位于馬賽諸塞州坎頓市,在全球范圍內(nèi)以Reebok、Rockport、CCM、JOFA、KOHO和Greg Norman等品牌設(shè)計、銷售和分銷運動鞋、健身鞋、休閑鞋、運動服裝和設(shè)備,并以Polo Ralph Lauren品牌設(shè)計、銷售和分銷鞋類產(chǎn)品1895年,約瑟夫·福斯特(Joseph William Foster)出于對短跑運動的熱愛,又苦于沒有足夠的資金,便親自動手嘗試著將釘子安在鞋上,這就是當時享譽世界的第一雙帶釘鞋——“福斯特跑鞋”。帶釘鞋的誕生,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轟動,19世紀末20世紀初,很多國家的賽跑運動員都穿著這種“福斯特跑鞋”走進賽場。
隨后的日子里,約瑟夫·福斯特并沒有因為“福斯特跑鞋”的成功沾沾自喜,而是激勵他順著這股上升的風潮繼續(xù)前行。1896年,約瑟夫·福斯特先生以PUMP命名,創(chuàng)造出第一雙充氣運動鞋,并且在英國建立了一家專營運動鞋的公司“Fosters”,開始為那些頂級專業(yè)運動員制造合適的運動鞋,而這家公司就是現(xiàn)在國際運動品牌巨頭Reebok銳步的前身。
隨著時間的推移,F(xiàn)osters(福斯特公司)不斷擴展,集中精力設(shè)計更加輕捷的運動鞋以提高運動員奔跑的速度,并將事業(yè)的觸角伸向體育運動的其他領(lǐng)域。1958年,福斯特的兩個孫子約瑟夫(Joseph Foster)與杰夫瑞(Jeffrey Foster)將“福斯特”這一品牌名稱及商標更改為“Reebok(銳步)”。
在短短的十余年中,銳步的業(yè)務(wù)迅速成長,到了二十世紀七十年代,它已經(jīng)成為世界上十大最佳品牌之一,倍受消費者青睞。1977年,Reebok銳步開始將他的事業(yè)腳步邁向了海外市場,他的第一塊海外目標市場就是極具潛力的美國市場。到了1981年,她銷售額已經(jīng)突破了150萬美元。鞋類銷售額持續(xù)攀高,1987年飆升至14億美元,比1981年增長了10倍。Reebok銳步被認為是美洲發(fā)展速度最快的企業(yè)。
1992年是銳步的一個轉(zhuǎn)型期,銳步將市場的重點從健身服飾均分到其他的體育運動上,特別是籃球鞋的開發(fā)。結(jié)合前期已經(jīng)開發(fā)的PUMP技術(shù),銳步又開發(fā)出眾多結(jié)合高科技、舒適感與安全性于一身的籃球鞋。這一系列的改變受到了眾多專業(yè)運動員的青睞,他們紛紛和銳步簽約,指定銳步成為他們運動鞋及運動服裝的贊助商。
1996年,Reebok與英國利物浦足球俱樂部簽署了一個廣泛的贊助協(xié)議,包括了足球俱樂部的所有服裝贊助。同年,Reebok成為世界運動服裝著名品牌之一。
同年,銳步和當時的著名籃球新星艾弗森簽訂了合作協(xié)定,使銳步籃球事業(yè)有了新的起步。當時銳步為艾弗森推出的第一雙鞋以當時艾弗森的綽號命名為 “question”,但一年以后我們發(fā)現(xiàn)找到了答案。96-97賽季艾弗森拿了幾乎所有新人可以拿的獎項。之后銳步為艾弗森推出鞋子的名字命名為 “answer”系列。 歷經(jīng)5年的成功合作, REEBOK和這位2000年度NBA MVP于2001年11月簽訂了終身合同,這項協(xié)議確保IVERSON將在整個運動生涯中作為REEBOK公司的簽約運動明星。
1997年,Reebok推出DMX2000系列科技與跑鞋中,復(fù)合的流動氣囊提供了每時每刻的穩(wěn)定性和緩震效果。
2001年,銳步和NFL(全美職業(yè)足球聯(lián)盟)合作,提供26支NFL球隊比賽永福和比賽用配件,銳步在北美運動市場地位得到進一步的加強。
2004年,Reebok贊助全球大約400個運動員和運動隊參加雅典奧運會。
2006年,銳步宣布與阿迪達斯合作,使Reebok在運動及服裝領(lǐng)域產(chǎn)品覆蓋和消費人群進一步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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